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科技管理部门“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重要职责,进一步推动兵团新型科技创新智库(以下简称“科技智库”)建设,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根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4〕65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兵团新型智库建设工作的意见》(兵党宣发〔2020〕7号),结合工作实际,兵团科技局制定印发了《兵团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具体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科技智库?
科技智库是指以科技战略研究为主要职责,以科技决策咨询为主要服务形式,在科技战略与规划、科技管理与政策、科技体制改革、科技统计信息、科技法律法规研究等方面具有较强专业基础和能力的研究咨询机构。
二、申报科技智库需要哪些条件?
申报科技智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申报资格及条件保障。应为在兵团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和新型研发机构;能够为科技智库稳定运行提供场所、资金、人员等保障条件。
(二)具备专业领域研究优势。具有特色鲜明、基础完备的科技创新决策咨询研究专业优势。智库负责人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在该研究领域有较高造诣和较强影响力;核心研究团队中副高级及以上研究人员应不少于5名。同一研究人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科技智库负责人。
(三)具备服务决策咨询能力。近三年承担或参与国家、自治区或兵团相关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文件的研究或起草工作,承担或参加政策预研、联合调研、第三方评价、专题研究等任务,研究成果曾被兵团或师市党政机关采纳应用,或被兵团领导批转相关部门(单位)参阅。
三、如何支持科技智库的建设发展与培育?
兵团科技局是科技智库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科技智库的征集、认定和评价等工作;科技智库依托单位是智库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确保科技智库提交高质量研究成果;兵团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协助开展科技智库建设过程管理、日常服务等工作。
兵团科技局通过依托科技计划支持科技智库承担研究任务、探索科技智库研究任务实行经费包干制、鼓励科技智库广泛联系疆内外专家学者、支持科技智库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新人才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宣传科技智库重要成果等举措支持与服务科技智库健康发展。
政策原文:兵团科技创新智库建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