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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2月22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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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兵团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新兵办发〔 2016〕 84 号),适应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需求,优先选取征集符合兵团产业发展方向、有一定市场前景的科技成果,并以后补助新式转移转化,为兵团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发挥重要的支撑作用,决定在全兵团范围内征集一批先进实用的科技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本轮遴选的科技成果要符合对相关产业辐射带动大,产业化前景较好的要求。特别是“十二五”以来兵团在农业、生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民生科技、支柱产业等领域,产生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示范性强、引领作用显著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标准。已大规模产业化转化运用的、涉密的成果不列入本轮征集范围。

二、 工作要求

请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作为科技成果征集的推荐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成果征集的组织遴选工作,确保推荐成果的质量水平。征集的科技成果,内容要完整真实,主要技术指标和技术参数要清楚、准确。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科技成果征集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域、本单位科技成果的填报和汇总工作。

三、 填报时间要求

请完成单位填写《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附件1)后,打印一式2份纸质件,盖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10日前提交至推荐单位。

各推荐单位对征集的科技成果进行筛选后,填写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3月15日前提交纸质原件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各1份至通知地址,并将电子版报送至我局发展计划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光明路196号兵团科技局发展划处(邮编:830002)

联 系 人:胡海晨 万廷彬

联系电话:0991-2896169

传   真:0991-2896169

电子邮箱:btkjjjhc@sina.com


附件1.科技成果(技术)征集汇总表 下载

附件2.科技成果(技术)征集表 下载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