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兵团办公厅6月15日印发了《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从科技成果分类评价、评价规程、评价方式、评价应用等四方面提出14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等关键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兵团科技创新活力,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创新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兵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兵团办公厅6月15日印发了《兵团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从科技成果分类评价、评价规程、评价方式、评价应用等四方面提出14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等关键问题,切实发挥评价的指挥棒作用,激发兵团科技创新活力,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优化创新生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兵团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