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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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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

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本年度申报的国合基地包括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四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均可通过组织推荐部门进行申报。

二、 推荐单位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按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申请,并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

三、 具体申报方式

(一)各类型国合基地申请材料通过“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统”(https://web.bjol.com:8088/login.aspx)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系统上注册后,在网上完成申报工作。

(二)各推荐单位需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合格的申请材料(申请书、实施方案各1份)报送兵团科技局。

(三)不受理申报单位的直接报送。

(四)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顾晓惠 0991-2896193


附件:1、兵团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清单 下载

2、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载

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下载



兵团科技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