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我区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宏伟目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第四次党代表大会精神,特作出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的决定:
一、充分认识科技兴新的重大意义
本世纪的最后10年,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确立并实施科技兴新的战略方针,对实现我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和新疆的长期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科技兴新是我区经济发展战略指导思想的深化。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要把我区的经济搞上去,首先要在指导思想上来一个大的转变,真正把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劳动者素质放在经济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2)依靠科技进步,是摆脱我区经济困难,提高经济效益的根本出路。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落后、投入产出比低、经济效益差、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差、财政入不敷出是我区经济发展中的难题。靠资金、劳力、资源的高消耗支撑经济的低效益增长是难以持久的,必须下决心创造条件,向科学技术要效益、要速度、要资金。(3)实施科技兴新是实现我区第二步战略目标的重要保证。只有使我区的经济建设立足于科技进步的坚实基础之上,才能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和利用各种资源,充分挖掘潜力,弥补我区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缺口。(4)实施科技兴新,必将进一步促进我区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从而促使国民经济尽快转入新的运行机制,形成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的良性循环。(5)实施科技兴新是我区科技、经济按自身规律发展的迫切需要。科学技术只有进入经济建设主战场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才能得到健康稳步的发展;经济建设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6)科技兴新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手段。科学技术是建设现代精神文明的基石,可以为其提供物质基础、知识基础和有力的精神武器。实施科技兴新,必将把我区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到一个新阶段。(7)实施科技兴新,必将促进我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了,我们抵制和平演变的斗争就会有更加坚实深厚的物质技术文化基础,就会进一步增强各族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我区自然资源丰富,经过4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已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具备了实施科技兴新方针的条件和基础,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依靠科技进步振兴经济,对于新疆这样一个资源丰富而经济、技术比较落的地区,更加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全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族人民必须进一步提高实施科技兴新战略方针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振兴新疆经济的思想。
二、科技兴新的主要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
科技兴新就是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把科技与经济联结成一体,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用科学技术来优化和带动生产力的其他要素,更加科学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促进优势资源转换,大幅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加快新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今后10年科技兴新的主要奋斗目标是:为完成自治区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任务提供重要保证,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份额达到40%以上;基本完成现有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主要行业基本上达到发达国家70年代的技术水平,优势产业及其重要生产基地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等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初步的发展;进一步勘查石油、黄金、有色金属、煤炭和地下水资源,为大规模开发提供资源依据;工业技术经济指标、综合科技能力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科学技术在解决资源、环境、人口等问题,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发挥显著的作用;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今后10年科技兴新的基本任务是:
1.立足现有基础,充分挖掘潜力,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降低能耗、物耗,提高经济效益,使我区产业的整体素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以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技术支撑和促进现代产业的发展,加快工业现代化的步伐,逐步增加投入产出比高、技术含量高、附加价值高的现代产业的比重。大力推进高新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化。
3.工农业生产中大力引进和推广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使其在各个生产环节中得到普遍应用;强化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转移的过程,使之尽快转化为直接生产力。
4.切实组织好经济建设中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对查明资源、开发资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深度加工等环节中具有新疆特点的科技问题,加强自主研究与开发,加强技术、智力引进,并实行科研生产一条龙的攻关协作,推动优势科学技术的形成和优势产业的发展。
5.加强人才的管理和使用,稳定科技队伍,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各族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造就高素质的科技队伍和产业大军。建立开放的人才系统,积极引进急需人才,使人才的数量、素质、专业都能适应科技兴新的需要。
三、“八五”期间科技兴新的重点工作
“八五”期间科技兴新的重点工作是科技兴农、科技兴工和以科技为先导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科技兴农的部署,因地制宜地制定出本地、本部门的科技兴农工作计划,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把发展农业科技同农村改革结合起来,把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技术培训体系、农村社会化科技生产服务体系、广泛推行以技术为核心的集团承包和搞好县、乡、村三级科技副职的配备、科技示范乡的建设作为落实科技兴农的重要措施来抓;大范围、大面积地推广应用一批已经成熟的适用技术成果;重视和加强农业及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引进工作,适当配置农业高技术和基础性研究力量,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提供技术储备。
科技兴工要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以质量、品种、效益为中心,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合理调整,提高工业经济的整体素质。当前,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必须提高企业技术改造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二是把企业技术进步考核指标纳入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并将考核结果与承包者利益、企业升级和工资总额挂钩;三是全面实行厂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保证他们有职、有责、有权;四是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尽快建立技术开发机构,小企业也要有自己的技术依托单位;五是在优势产业中积极组建以科技为先导的企业集团,在工业企业中广泛开展科技进步先进企业的创建活动、群众性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的活动。
要围绕开发建设新疆的需要,组织以现有重要矿床开发利用和寻找大型、特大型矿产基地为目标的联合攻关,实行科研、勘探、开发一体化,大力实施国家305项目,为近期在新疆建设一批金、铜、镍等贵重有色金属矿产大型开发基地提供技术和资源依据。
“6463”计划、“1281”计划和国家305项目是“八五”期间科技兴新的骨干工程,有关部门和地区在安排计划、资金和物资时要优先予以保证。
四、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要加速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进程,建立直接计划为支撑、间接调控为主体、市场活动为媒介的科技与经济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宏观调控体系和制度。新体制的建立,首先要从高层次做起,要实行经济、科技的一体化管理。各级决策和管理部门在制定计划、研究政策、决定资金投向时,要把经济与科技作为一个整体。要建立由计划、经济、科技、人事、财政、金融、物资、工商、外贸等部门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商和解决经济、科技结合中的问题,保证经济计划与科技计划的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二是要强化科技成果向生产转移的中间环节,改善科研单位的中试条件和手段,鼓励企业自办或与科研单位联办中试基地,加强农业现代化试验区和农牧业良种繁育基地的建设。继续扶持和发育统一的市场体系,加速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的发展和技术成果商品化的进程,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引导下,技术成果向生产力的转移由供需双方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解;三是要综合运用法律的、政策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促进各生产实体和科研单位相互依存、共同发展。要强化和完善企业的科技进步机制,增强企业吸收先进技术的动力和能力,各生产实体要制定科技进步的计划,使企业不仅成为技术开发的主体,而且逐步成为技术开发投资的主体。科研机构要制定明确的科技服务计划,以各种形式进入和长入经济,要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科研生产联合,使科学技术及时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要认真贯彻“全方位开放,向西倾斜”和“内联外引,东联西出”的方针,在进一步扩大开放中,加强对外科技、经贸合作,促进技、经、贸结合的对外合作机制和整体外向能力的形成。当前,要根据科技兴新的需要,把引进智力、引进技术、引进设备、引进资金有机地结合起来,生产实体和科研单位要积极有效地参与,提高引进工作的综合效益;要疏通技术出口渠道,建立对外技术贸易机构,积极开拓西向技术和产品市场;要把科技与经济的要素结合起来,着力启动技术经济开发区建设,并按照高技术、外向型要求,开辟高新技术园区,尽快向国内外开放;要按归口管理的原则,简化外事审批手续,提高涉外科技、经济工作的效率。
五、努力为科技兴新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
(一)进一步提高综合科技能力
科技兴新必须先兴科技。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都要重视科技进步,切实为加强科技队伍、试验装备以及科技信息、管理和服务网络的建设,多办一些实事。
实施科技兴新要以教育为本。要根据科技兴新的需要,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调整和优化教育结构,提高教育质量,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大量人才及合格劳动者。认真执行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计划,保证他们每工作5年至少培训一次。设立专项基金,强化中青年业务骨干和少数民族高级科技人员的培养,造就一批拔尖人才。企业要重视以岗位培训为主的技术培训并使之与专业技术等级和专业技术职务挂钩。加强对农牧民的实用技术培训,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其科学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
要努力创造条件,择优扶持一批科研机构,使之成为科研攻关的骨干力量。为了鼓励科研机构改善自身的工作条件,提高其研究与开发能力,“八五”期间,对科研机构自筹的基建项目免征投资方向调节税和配套费。要积极支持高等学校、企业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要重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在科技兴新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进一步搞好咨询论证、“科技之冬”活动、科普和青少年科技工作。要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承担国民经济重大建设任务,参与企业重大科技工作。充实和加强农业、轻纺、食品、能源、化工、有色金属等行业的科技力量。实行稳定边疆科技人员的特殊政策,鼓励和组织科技人员到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农牧区,特别是边远贫困、人才奇缺的地方贡献自己的才华。要在逐步解决科技人员待遇偏低问题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科技人员用为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劳动所得,改善自身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科技人员有偿服务合同的兑现。
要充实并加强各地、州、市、县科委的力量,保证其人员相对稳定,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要继续配备科技乡村助理员;自治区各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科技管理机构,其编制可自行调剂解决。
(二)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
根据我区实际,科技兴新所需的资金投入,要通过财政拨款、银行贷款、企事业自筹、民间集资、海外捐赠、国际资助等多渠道加以解决。“八五”期间,自治区财政每年应至少拨出1000万元的科技兴新项目启动费,专款专用、滚动使用。对自治区及各部门、各地区的技术改造、技术推广、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等科技资金投入,要按政策规定稳步增长;在渠道不变、管理不乱的前提下,围绕科技兴新计划的组织实施,把启动经费和各项有关资金配套使用。各级银行要优先安排科技兴新所需贷款。科技主管部门可与金融、保险部门联合创办科技风险投资机构。工业企业要按销售总额1%的比例提取技术开发基金,科技进步先进企业可以提取2~3%。农村社会化服务机构可从统购产品收购额中提取适当比例的技术服务费用。高等学校可从教育事业费中提取1%用于研究与开发。加强对现有资金的宏观管理,调整投资政策,优化投资结构,采取公开招标、签订合同等办法,引入竞争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舆论宣传
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科技兴新的舆论宣传,并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要大力宣传科技进步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传对科技进步做出贡献的典型,宣传重大科技成果。通过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和学科技、用科技的良好风尚,不断增强各族人民对科技兴新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提供必要的法规政策保证
在改革中已经出台的各项有利于科技进步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都必须坚决执行。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检查、督促的责任,维护政策规定的严肃性。要根据科技兴新的需要,尽快着手制定科技进步条例。当前,要抓紧制定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推动企业和农村技术进步的政策,进一步促进科技进入、长入经济的政策,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政策,以税收、价格、信贷为杠杆激励技术进步的政策,扶持高新技术开发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扶持科技、经济实体打入国内外市场的政策。
六、切实加强对科技兴新的领导
科技兴新是我区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是各行各业、各部门的共同任务。各级党政领导必须把科技兴新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要成立由自治区主要领导挂帅,科技、经济、计划、教育、财政、人事、劳动、金融、外贸、物资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对科技兴新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科委,由自治区科委、经委、教委、科协、计委和区党委农工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应配备若干专职人员,其编制由自治区统一调剂解决。在统一计划下,区党委农工部和自治区经委分别负责科技兴农和科技兴工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州、市和各行各业主管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由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机构,依据《科技兴新纲要》,制订科技兴区(业)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把科技兴新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科技兴新实行目标责任制,按年度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对科技兴新的项目,实行前论证、中检查、后验收,项目成果纳入我区现有的成果管理奖励体系。从今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要对本决定的执行情况和科技兴区(业)的情况,按年度进行总结,并向科技兴新领导小组和上级主管部门写出专题报告。有关综合部门要定期检查所管理的科技兴新重大项目,及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依靠科技进步振兴新疆经济,是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光荣历史使命。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狠抓落实,不断总结经验,使这项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全区各族人民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团结奋斗,群策群力,埋头苦干,为实现自治区社会主义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为新疆的长期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