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兵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和《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章程》等文件规定,为贯彻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促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强科研合作与学术交流,围绕兵团生产问题和科学难题,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实验室工作与合作交流,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研究基金,热忱欢迎和邀请相关领域的广大科研人员申报。现公开发布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详见如下:
一、拟重点资助的研究方向及研究内容
(一)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装备研发
1.大型钢结构多自由度柔性机器人智能喷涂装备设计与系统开发;
2.面向复杂工况的钢结构智能制造辅助装备(如智能搬运、自适应装配)研发。
(二)复杂钢结构构件的智能制造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1.钢结构智能制造信息采集(多源异构数据融合)系统研发;
2.基于工艺模型的钢结构智能制造工艺优化与参数决策;
3.钢结构智能制造系统建模、仿真及生产过程中应力消除研究。
(三)焊接新工艺新技术研发
1.中厚板、大尺寸、异形截面钢结构的机器人智能焊接工艺研究;
2.基于数据挖掘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焊接工艺专家库构建;
3.面向焊缝质量跟踪的焊接件全生命周期质量技术保障体系研究;
4.激光电弧复合焊接、耐氢腐蚀工艺与调控机理研究(结合自治区高校项目方向)。
(四)基于设备互联和可视化的钢结构智能制造系统虚拟仿真技术
1.基于数字孪生的智能制造车间体系建模与虚实映射技术;
2.焊接生产装备智能监测、健康评估及故障预测诊断技术研发;
3.面向钢结构车间的运行管控系统研发及应用(结合数字孪生方向)。
二、课题申请注意事项
(一)申请对象:国内外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等单位从事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研究人员均可向重点实验室提出课题申请。申请者应具有独立研究工作能力并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才能申请课题,国内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读博士研究生须导师推荐,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资质者不予资助。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二)申请者须根据重点实验室上述主要资助方向,自由选题、填写申请书,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切实可行的研究内容;项目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和范围,不宜宽泛,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已作为课题责任人承担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予资助;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立项者不再支持,优先资助与本重点实验室科研团队开展合作研究的国内外学者。
(三)开放课题择优资助国内项目5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万元。课题考核指标为发表1篇及以上与项目直接相关的EI或SCI刊物论文(主持人为第一作者,“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的通讯作者需为本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课题负责人应完成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明确知识产权共享方式,全部由重点实验室资助的课题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重点实验室所有。资助项目的经费使用一律采用“报账制”,受资助项目经费不下拨,需到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财务处报账。
发票抬头单位为:新疆天福泰钢结构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6501005991586980
地址:新疆乌市(第十二师)经开区(头区)兵团经开区米兰二街8-1号中国(新疆)自贸区
开户行及账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7501310182600001575
(四)自本“开放课题申请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电子版本以发送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申请者按要求认真填写《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见附件),并经所在单位签署具体意见、盖章扫描后将电子版(PDF和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btzdsysfutai@163.com(电子版材料命名格式:“2026开放课题+申请人姓名+项目名称”)。并按时邮寄申请书纸质版(A4骑马装订)一式3份至重点实验室联系人。
三、开放课题评审及管理
(一)按“公正合理、择优支持”原则,重点实验室组织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和有关专家对提交的开放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并确定拟资助课题项目。
(二)课题批准后申请人必须与重点实验室签订合同,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应随意更改原定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如需变动,必须由申请人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一半时间前提出书面报告申请,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未按计划进行、不按时交年度工作总结的开放课题,经本重点实验室主任批准,可调整课题资助额度或终止课题资助。
(三)开放课题研究期满,必须在3个月内提交结题报告(需附相关论文、专著、专利、奖项、产品、实验原始记录等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并进行答辩,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课题完成质量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价。期满未能结题者,需提前2个月向重点实验室提出延期申请,由评委会审议。每项课题只能延期1次,且总执行时间不应超过1年。
(四)由开放课题资助所取得的科研成果应注明“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编号)”字样,重点实验室的正确中英文署名为: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新疆 乌鲁木齐830000;英文:Xinjiang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Corps Key Laboratory of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for Architectural Steel Structures,Urumqi,830000, China。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静
联系电话:15352668022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兵团工业园开发区(头屯河区米兰二街8号)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
邮政邮编:830000
附件:
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2026年度开放课题申请书.docx
建筑钢结构智能制造技术兵团重点实验室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