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兵团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暂行办法》(兵科发〔2022〕15号),经资格初审、自治区科技厅复审、新疆税务局核查等程序,确定了拟享受2023年度后补助企业(第二批)。
现将拟享受2023年度后补助的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7月15日-7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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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享受2023年度后补助的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第二批).xlsx
兵团科技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