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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3年01月11日 信息来源:兵团科技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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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鑫

各师市科技局,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依据《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暂行办法》(兵科发〔2022〕15号),现组织开展兵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三年有效期满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奖励。以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后补助奖励,该项数据以2022年12月31日前税务系统申报数据为准;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补助奖励。对2021年度和2022年度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同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后补助奖励。

二、申请条件

(一)在兵团区域内注册或兵团各级国有资本控股、有独立法人资格、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在2021年度、2022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无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须是2021年度、2022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含首次认定和再次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

(四)申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须属于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五)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须是2021年度、2022年度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

(六)未申报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的企业。

(七)所在师市科技局同意推荐。

三、申请材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要求分别填写《兵团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申请表》(附件1)和《兵团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申请表》(附件2)。

(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由所在企业出具)(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需提交2021年度和2022年度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需提交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和2021年度审计报告原件;申请单位应按规定的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材料要求一式一份,严格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A4纸打印/复印,以申请书第一页为封面(附件5)装订成册。

(六)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后补助奖励的企业需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通过评价的证明材料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七)其它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四、申请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在本通知文件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出后补助奖励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后补助奖励。

(二)受理时间:1月12日至2月10日。

(三)受理方式:申请材料由师市科技局核验原件、审核通过后,按年度分别形成后补助奖励申请汇总表(附件6)(附件7)(附件8),统一收集纸质材料,以推荐函形式报送兵团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电子材料(word版和签章扫描PDF版)统一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其它事项

(一)申请企业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奖励和研发费用后补助奖励的,需分装两本申报书。

(二)申请材料要如实填写(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手机号码等),如因错误填写信息造成无法获得后补助奖励,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资金申请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必须为该企业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手机号,至少提供两个以上不同的号码。

(四)对通过受理、审核的企业,实施7个工作日的公示期,如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

(五)后补助奖励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必须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处理。

(六)各申报企业应对所填报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严格按照《兵团高新技术企业 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暂行办法》规定,奖励资金继续用于企业研发投入,不得用于与研发无关的支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兵团科促中心:张云龙  0991-2609182

                     兵团科技局:  马  鑫  0991-2896164

邮箱:expert@btjssc.cn


附件:1.兵团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申请表

        2.兵团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申请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模板)

       4.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5.2021年度(2022年度)兵团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奖励申请材料                 (封面模板)

       6.XX师市2021年度(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奖励申请汇总表

       7.XX师市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投入后补助奖励申请汇总表

       8.XX师市2021年度(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后补助奖励申请汇总表

            附件:1-8.zip




                                                                            兵团科技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