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
为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自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190号)要求,现对开展技术合同登记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所有具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权限的登记机构(名单见附件1)。
二、自查内容
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情况自查。对2022年度已完成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自查,自查内容包括:是否属于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分类是否准确,技术交易额的核定情况等。对大额技术合同、涉税技术合同、涉及建设工程等内容的技术服务合同进行重点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技术合同要主动变更或撤销,涉及减免税或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合同认定登记自查结果请填写《2022年登记技术合同自查情况表》(附件2),每个机构单独填写。
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管理情况自查。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相关要求,由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牵头对所属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建设、管理及廉政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提出整顿处理意见。机构自查结果请填写《登记机构管理情况表》(附件3),每个机构单独填写。
三、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请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处根据自查结果撰写《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自查报告》,内容包括:自查组织实施情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情况,意见建议等。一并报送《 2022年登记技术合同自查情况表》(附件2)和《登记机构管理情况表》(附件3)。
2.报送方式。请将上述报送材料的word版,以及材料中盖章页扫描件PDF打包后,以“单位名称+登记自查”命名,发送至邮箱:1013200771@qq.com。
3.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10日。
联系人:兵团科促中心 桑钰
联系电话:0991-2609273 15160912290
附件:1. 兵团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名单.docx
兵团科技局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