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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审专家选取不规范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1年01月14日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局、科协 编辑: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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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技局

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各有关单位:

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为此兵团出台的科技计划管理办法,特别是《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科发〔2014〕50号)对项目验收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近年来我们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中发现个别师市科技局、院校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存在“走样”等问题,特别是项目验收工作不够规范、到期项目验收不及时等问题尤为突出。2020年,兵团审计局对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政策落实和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审计,也发现部分验收评审专家选取不规范的问题。现就两个此类事项予以通报:

1. 2018年12月,石河子大学在“智能化犊牛饲喂装备的研制和示范项目(2015AB001)”验收中,验收委员名单显示评审专家共7人,其中来自于新疆农垦科学院专家有3人。

2. 2019年11月,新疆农垦科学院在“葡萄行间多功能耕耘机的研制项目(2016BC001)”验收中,参加验收的专家汤智辉,同时也是该项目的主要参加人员。

以上行为不符合《兵团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兵科发〔2014〕50号)第六条:“项目验收与财务验收一并进行……同一单位专家人数不超过2人……验收委员会成员坚持回避原则,项目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他与项目承担单位有利益关系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的规定。

经兵团科技局党组研究,对项目验收组织单位的石河子大学科研处、新疆农垦科学院科研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希望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认真按照相关规定,更加规范、及时地做好财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