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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兵团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年07月31日 信息来源:科学技术局、科协 编辑: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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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技局

各师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院(校)科研(技)处、宣传处、科协: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是全国科技活动周举办20周年,也是兵团巩固脱贫攻坚之年。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影响,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科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根据《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精神,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卫生健康委、科协将共同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兵团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和主题

(一)活动时间

2020年8月23-29日

(二)活动主题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动员号召兵团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于创新引领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以科技战疫为重点,展示科学技术对战胜疫情的重要支撑作用和系列成果,展示科学普及在引导人民群众科学识疫、科学防疫、科学抗疫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以创新强国为核心,展示科技创新对国家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展示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美丽中国建设等中的显著成效;以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为主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在兵团范围内举办群众性科技活动,展示科学普及工作和科技活动周20年成效,为创新型兵团建设,更好履行“三大功能”,发挥“四大作用”作出新贡献。

二、 主要内容

(一)展示科技战疫成效。展示国家药物、疫苗、溯源、传播途径、动物模型等科研攻关新进展;展示呼吸机、负压救护车等疫情防控新技术新装备;宣传兵团77名援鄂医疗队员等战疫先进典型,讲好一线抗疫故事;各师市、院校广泛宣传科技工作者战疫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抗疫一线科技工作者良好氛围。

(二)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展示全国科技活动周20年发展历程,特别是国家和兵团的优秀科普作品、产品、展品及重大事项。展示兵团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包括2018年以来获得兵团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的科技人员和团队,展示获得奖励的专利项目及科技创新成果,彰显兵团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效。推进国家和兵团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科研机构和院校等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

(三)体验美好生活活动。展示科技创新对改善和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成效。针对公众关注的科技热点,开展科普讲解、实验演示、示范传授等活动,普及基本科学知识和常用技术方法。面对公众多样化科技需求,举办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强的科技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科普惠民活动。

(四)科技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兵团科技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送科技下乡进连入户,提供精准技术帮扶活动。加强团场科普资源和科普能力建设,开展适合兵团团场的特色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团场职工的科技意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 主场活动及组织形式

2020年全国科技周兵团主场将开展以下活动:一是举办“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展览,以文字和图片等方式进行宣传,主要展示科技战疫成效、科技创新成就、科技助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等内容。采用线上的方式,在兵团科技局、科协网站进行集中展示。二是举办“体验美好生活”互动活动,院校、科研机构要对外展示重大科研和教研成果;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科技馆、博物馆等科研、科普平台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对外开放活动,提升大众参与创新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知晓率。

各单位要依托优势资源,创新活动形式,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请各师市、院校按照新疆、兵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安排,合理确定举办方式。)

四、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兵团系列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兵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举办各类活动,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切实提高科技周活动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兵团主场活动做好相关重点活动。

(三)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广播电视、报纸等科普宣传,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四)做好工作总结。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向兵团科协办公室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

联 系 人:邢 忻

联系电话:0991—2896182 2896193

电子信箱:xjbtkx@163.com


兵团科技局                

兵团党委宣传部            

兵团卫生健康委            

兵团科协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