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兵团科技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发挥兵团特殊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兵团建设。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兵团科技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强化主动服务,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着力抓好《条例》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序推进各项任务实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工作。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建立了科技局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将具体任务进行分工,明确了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确保了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组织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二)加强公开力度和政策宣传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 加强了公开力度、落实“双公示”制度。对涉及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及时进行公示,如兵团技术市场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信息公开报告、2019年度兵团科学技术奖专家评审结果公示、2019年兵团民生实事“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资金分配方案公示等。同时,对科技局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公示,在兵团科技局网站和互联网+监管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2. 权威发布和解读科技政策。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同部署同实施,2019年,通过兵团科技局门户网站权威发布科技政策,通过开展科技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利用报纸、电视新闻宣传等形式,深入解读《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重点政策,对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宣传,扩大政策知晓度,全力保障政策落地见效,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3. 做好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的宣传。聚焦发挥兵团特殊作用,紧跟科技改革最新进展,围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扶贫”“兵团科技工作座谈会”等开展重点宣传,全面展示兵团科技工作成果,加大对科技工作者的宣传力度,营造尊重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用
1. 发挥门户网站第一渠道作用。2019年,共通过兵团科技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条,门户网站共更新信息145余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财政预决算、兵团科学技术奖励公告、人事任免等法定信息均及时发布上网,科技政策法规、重大科技成果、涉及重点民生领域和财政信息领域信息、科技工作动态等重点信息均通过科技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 发挥政务服务平台办事服务功能。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兵团科技局逐步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互联网+监管”模式。机构改革后,兵团科技局行政职权事项减至10项,按照兵团党委编办要求重新调整了权责清单。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按程序确定上报了“互联网+监管”事项6项,面向各类科技人员、科研单位、企业和社会公众开展服务,逐步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及时办理和公开,服务为民。
3. 学习研究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2019年兵团科技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没有需要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兵团科技局就如何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向兵团司法局进行了咨询学习,就兵团科技政务服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风险点做了初步的分析研究,对此项工作有了一个概括性的认识。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58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1 | 3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 | -5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 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 属于国家秘密 | ||||||||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 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 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 重复申请 | |||||||||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无)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新《条例》,兵团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机构改革后部分主动公开时效不足,政策解读宣传不足,信息公开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等。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规范兵团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1. 深化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健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制,规范公开信息范围和内容,提升主动公开时效。
2. 加大政策解读宣传,拓宽政策解读宣传渠道,增强公开实效。
3. 按照新《条例》要求,继续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