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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9年12月03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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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兵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兵团推动创业孵化载体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2号)要求,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众创空间应满足《国家众创空间备案暂行规定》(国科火字〔2017〕120号)中的备案条件,具有模式新颖、效果显著、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特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突出科技型创新创业,服务国家和兵团重大发展战略。

(二)申报的众创空间必须连续两年按要求上报火炬统计数据。

(三)已获得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运营主体,不得再重复申请备案国家众创空间。

二、 申报要求

(一)2019年度国家众创空间备案采取网上直接申报方式。各众创空间需登录科技部火炬中心网上信息平台进行材料申报,登录账号为众创空间火炬统计账号,网址:https://fhq.chinatorch.org.cn/

(二)兵团科技局将组织对推荐备案的众创空间进行抽查。如发现众创空间的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众创空间当年备案资格,且2年内不得申报。

(三)各众创空间务必于2019年12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兵团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众创空间进行评审和公示,按要求向科技部推荐。

联系人及电话:李  娟  0991-2896170

褚庆东  0991-2896164


附件:1.评审材料要求 下载

          2.众创空间备案申报表 下载


兵团科技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