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新兵办发〔2016〕62号),为强化兵团重点实验室布局,加强兵团创新平台建设,按照《兵团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兵科发〔2018〕13号)要求,兵团科技局组织申报、论证了一批兵团重点实验室。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向南发展、三大攻坚战等兵团当前重大战略任务需求,2019年拟批准建设5个兵团重点实验室(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8日至1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书面反馈至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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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科技局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