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市)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兵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科学数据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17号)和《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的要求,摸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根据《2018年国家创新调查工作要点》和《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26号)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以下简称“科技资源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对象
2018年度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是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具体名单见附件1)。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是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二、 调查内容
(一)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包括法人单位资源概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以及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存量及运行服务情况、科学数据库及科技资源库(馆)建设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调查。主要包括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
(三)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三、 填报渠道
(一)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填报渠道。各填报单位通过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http://nrii.org.cn)填报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各填报单位管理用户账号密码见附件3)
(二)其他资源信息填报渠道。法人单位科技资源概况、科学数据库、科技资源库(馆)信息以及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需登录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http://www.escience.org.cn),通过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各填报单位账号密码见附件4)
(三) 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需咨询,可加入地方资源调查咨询群(QQ:163940148)。
四、 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完成年度调查信息填报、数据核查、提交等工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各填报单位于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兵团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各填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资源信息汇总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科技管理部门,以公函形式一并报送至兵团科技局,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
(三)本次调查将采取系统核查、现场抽查和专项复核等方式核查相关数据,对重点科技资源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原值较高的大型科研仪器信息等进行重点核查。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报信息以及存在严重瞒报或漏报情况的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记入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联系人:吴洪斌 谭权军 0991-2896259
兵团科技局 兵团财政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