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政务网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 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18年03月23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协
【字体: 打印本页
作者:兵团科协

各师(市)科协、财政局: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以及《兵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实施要求,提升兵团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增加科普公共服务产品供给,促进科普公平普惠,实现兵团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兵团科协、财政局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各师市可推荐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各1个、农村科普带头人3名。

二、 推荐要求

(一)各师市应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内,严格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程序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加强监管,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1. 要重点关注在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满足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技需求方面做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2. 要重点关注已建立党组织并积极帮扶群众、带领群众依靠科技致富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基层党员科普带头人。

3. 要重点关注在发展农业产业化、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

4. 要重点关注已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能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科普带头人。

5. 要重点关注在民族地区普及新技术、推广新品种、开展科普宣传的优秀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重点关注少数民族科普带头人。

6. 要重点关注发展粮食生产,为国家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带头人。

7. 要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开展科普工作。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符合《“基层科普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条件的,作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申报。

(二)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提高项目申报效率和质量,本次推荐申报工作请各师市从项目储备库中选择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作为初选对象上报。

(三)各师市要认真审核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按要求签署推荐意见。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

1. 各师市科协、财政局正式报送函(应写明推荐名单、推荐工作简要总结说明)。

2. “基层科普行动计划”推荐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团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团财务科出具的该团职工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

(四)各师市报送的纸质材料务必要签章齐全,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十份装订在一起。

(五)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推荐表、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推荐表、科普示范社区申报表、农村科普带头人推荐表和汇总表请在兵团科技局网站http://kjj.xjbt.gov.cn通知通告栏中下载。

请各单位于2018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报送至兵团技术市场办,同时报送电子版,过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明亮

电   话:0991—7798170   13579257925

邮   箱: xjbtwml@sina.com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五星南路350号11楼

邮   编:830002


附件: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通知相关附件 下载

         

兵团科协

兵团财政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