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八、十二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
根据科技部农村中心“关于开展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验收工作的函”(国科农技字〔2017〕14号)的要求,受其委托,我局拟于2017年11月对2015年度国家星火计划重点项目进行验收,科技部农村中心将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与抽查。为做好项目验收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相关验收准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验收主要内容
星火计划重点项目验收以项目任务书和经费预算科目为依据,主要对项目实施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价。
(一)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书规定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效果;
(四)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二、 验收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请从兵团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3.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请从兵团科技局网站上下载)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国拨经费审计报告
5.项目实施效益证明(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盖章)
6.项目实施效果照片、培训光盘课件或培训记录等
7.其他相关材料。
三、 相关要求
(一)国拨经费审计报告需由科技部认定的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详见附件2)。
(二)装订顺序:封面、目录、《项目任务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验收表》、《项目实施总结报告》、项目实施国拨经费审计报告、附件(有培训的必须提供光盘)
(三)请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兵团科技局农社处。
四、 验收时间
2017年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 验收方式
项目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两部分。组织技术专家、财务专家召开验收会议,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专家质疑的方式进行验收。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漆亚辉 王维基
电 话:0991-2896164,2896175
兵团科技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