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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报送2017年度兵团“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3月23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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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技)处,兵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落实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国家“三区”人才专项实施方案和2017年工作部署,组织开展2017年兵团“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人员选派工作要求

(一)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为选派主体。以两校一院、各师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农业科技园区、部分企业等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为主,组织“三区”科技人员团队,拟定“三区”科技人员名单推荐报送上级科技主管部门。

(二)明确合作主体。法人科技特派员单位应与被服务的“三区”团场(边远、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团场)之间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明确科技人员团队及人员、服务次数与天数、重点帮扶项目等内容。

(三)明确重点任务。要以“三区”团场实际需求为重点,确定帮扶项目。帮扶项目要明确重点任务,以着力为“三区”团场开展科技示范、技术服务、人员培训等为重点,要有明确的任务、总体与阶段目标、经济技术指标等。特别要把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目标作为重点,原则上每个团队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0户,要做到责任分配到人,措施精准到户。

(四)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与“三区”团场的长期结对帮扶机制,由双方遴选团队、确定项目、确定建档立卡户,做到帮扶行动定点定人定户,三年内不得改变,对于脱贫难度大、返贫可能大的区域,尤其是南疆少数民族聚居团场,要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工作机制,不脱贫不脱钩。

二、 培训工作要求

(一)受培名额分配。“三区”人才培养着力向南疆倾斜,一师、二师、三师、十四师各8名;四师、五师、六师、七师、九师、十师、十二师和十三师各4名。

(二)受培人员组织。按照“三区”人才培养的要求,每期培训班120天。各师科技局要加强与各“三区”团场协调,一要切实把优秀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术人员选送到培训班培训;二要切实严明培训纪律,不得在培训过程中退出、换人。

(三)加强培训班管理。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等主要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要制订系统的培训管理手册,明确培训班制度、课程设计、生活安排等方面的具体计划,提升培训班质量。

三、 经费预算

(一)派出人员经费。每个团队需制定明确的经费预算,按照国家“三区”人才专项要求,选派工作经费每人每年2万,用于支付选派对象到服务地的工作补助、交通差旅、保险和培训等费用。

(二)培训经费。培训费用按每位学员每天120元计算,主要用于培训班各项费用。

四、 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受培人员情况汇总表、选派对象推荐表、受培人员推荐表、团队选派计划表、团队选派汇总表(详见附件1—6,电子版从兵团科技信息网下载)。

以上所有材料,经各单位汇总、整理后,形成正式稿加盖公章,于2017年4月6日前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1285003732@qq.com)。


联系人:邱 欢、脱东峰

电 话:0991-2896164


 附件“三区”科技人才选派表格1-6 下载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