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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7年兵团党委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农业技术辐射带动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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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科技局,新疆农垦科学院科研处,石河子大学、塔里木大学科技处,兵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七次全会总署要求,进一步做好2017年兵团党委为职工群众办“十件实事”农业技术辐射带动任务,根据2017年兵团“十件实事”实施方案,现征集2017年度农业技术辐射带动任务,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编制任务实施方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基本思路

始终坚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紧紧围绕兵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准确把握民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依靠科技助力贫困人口精准脱贫特别是南疆师团民生改善,促进职工就业创业增收,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及少数民族群众,促进兵地融合发展和民族团结。坚持规划引领、统筹资源、突出重点,通过持续投入,建设一批相对固定的科技示范基地,集成示范推广辐射先进农业生产技术,带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精准脱贫,不断提升广大职工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 组织方式与实施重点

(一)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为责任主体。以两校一院、各师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农业科技园区、部分企业等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为主,组织科技人员团队,赴团场开展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示范,辐射带动周边县乡镇发展。

(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科技示范基地建设,把“十件实事”科技示范基地建成集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农业高新技术展示平台,要让基地成为职工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职工群众可学、可看、可操作、易掌握的技术实训基地。

(三)南疆及边远地区为主战场。要深入贯彻兵团在南疆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加强南疆少数民族聚居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技术示范、培训与服务,辐射带动少数民族区域产业发展和少数民族人口就业,促进南疆经济社会发展。同时,要兼顾北疆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构建科技示范基地。

(四)着力推进兵地融合发展、精准扶贫。要重点在兵地共建区、兵地结合区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基地,使基地成为面向兵团各农牧团场、周边各县乡(镇)的科技示范窗口,共促兵地产业提质增效,促进贫困人口增收。

三、 年度主要任务

以法人科技特派单位为主,派出科技人员团队,赴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围绕种植业、畜牧养殖业、特色林果与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高新技术等方面,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一)种植业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围绕棉花新品种应用与高效种植、粮食作物一年两熟与高效生产、特色经济作物新品种应用与高效生产等方面,在南北疆建设3-4个科技示范基地。

(二)畜牧养殖业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围绕牛羊高效养殖、养殖合作社等方面,重点在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建设2-3个科技示范基地。

(三)特色林果与设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围绕南疆特色林果和南北疆设施农业发展的要求,重点在南疆建设苹果、红枣等高效栽培科技示范基地2-3个,分别在南北疆建设设施农业优质高效生产示范基地2-3个。

(四)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围绕新疆特色农产品加工,分别在南北疆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示范基地2-3个。

(五)农业高新技术科技示范基地。重点围绕农业节水、智能灌溉、农业机械应用、农业信息技术运用等方面,建设科技示范基地4-5个。

四、 相关要求

(一)加强管理。形成兵团科技局、各师院校主管局(处或院)、法人科技特派员单位的三级监管和服务体系。

(二)明确责任。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加强与各师、团的协调,签订合作协议和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责任。

(三)明确任务。按照“十件实事”农业技术辐射带动任务申报要求,细化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优化实施方案,细化季度实施内容和考核指标,编制形成任务《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总体考核指标、季度考核指标要量化、明确、具体、可考核。

(四)限额申报。一、三、八师及两校一院不超过2项,其他各师及兵直单位1项。

(五)支持额度。申请兵团本级财政资金控制在50-100万元。按照基地建设实际需求,合理预算经费,鼓励参与建设各方配套相关资金。对兵团本级财政资金要严格按规定制定支出预算计划。

(六)请将各项目《实施方案》汇总,于2017年3月20日前,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同时报电子版。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兵团科技局农社处 邱欢、脱东峰

电 话:0991-2896164(邮箱:1285003732@qq.com)


附件 兵团“十件实事”农业技术辐射带动任务实施方案(格式) 下载


兵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