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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2月16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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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6号),为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为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二、 项目组织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优先推荐企业为牵头单位,产学研合作申报的项目。

三、 具体申报方式

(一)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2月4日9:00至2017年2月28日24:00,过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清单(纸质,一式1份,同时报电子版)报送至兵团科技局。各申报单位的预申报书待我局推荐上报后,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寄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顾晓惠 0991-2896193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载

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下载

3.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下载


兵团科技局

2017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