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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17年01月06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协 编辑:兵团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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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兵团科技局

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 优先推荐企业为牵头单位,产学研合作申报的项目。

三、 具体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1月9日9:00至2017年2月14日17:00,兵团科技局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5日。

2. 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师科技局,院(校)科研处于2017年2月5日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报送至兵团科技局。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

联系人:何南 顾晓惠 0991-2896193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载

2.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下载


兵团科技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