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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科发〔2013〕45号关于认定第三批兵团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发布时间:13年10月12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 编辑: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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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技局

三、四、七、十二师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学技术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进一步发挥兵团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兵团现代农业发展,兵团科技局启动了第三批兵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工作。经各师推荐、专家评审,兵团科技局研究决定,批准三师前进农业科技园区等4个农业科技园区为兵团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1),建设期为三年。

  请上述单位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请第三批兵团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十二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规划》的要求,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编写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2),于2013年12月30日前将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一式四份)报送兵团科技局备案。

  材料报送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兵团科技局农社处,邮编:830002.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兵团科技局农社处:顾晓惠 王维基

  电话:0991-2896164   2896175

  兵团科技局

  201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