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务局、质监局、工信局、工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兵团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兵团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促进企业技术进步,依据“关于印发‘兵团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兵科发〔2011〕27号)要求,兵团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国资委、财务局、质监局、工信委和工会等七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兵团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和视频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决定,同意批准“石河子开发区神内食品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作为兵团第五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为二年。
各获批试点企业按照《兵团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兵团创新型企业试点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
兵团科技局 兵团发展改革委 兵团国资委
兵团财务局 兵团质监局 兵团工信委
兵团工会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