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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调查表填报方法

发布时间:13年03月28日 信息来源:科技局 编辑: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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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科技局

  本调查指标含义及填报中应注意的问题是针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一、单位概况表

  单位概况表反映了单位的属性,是分类汇总的标识,其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分类数据的质量,人工审核时应予以高度重视,主要内容有:

  1. 上一年已进行调查的单位,其属性指标除因与实际情况不符而确须变更外,都应与上年一致,对改变了的属性应询问改变的原因,予以确认。

  2. 对新列入统计的单位的所有分类标识都应向填报人员询问和核实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 由于新的学科标准今年才开始执行,新的学科标准代码可能与老的学科标准代码一样,但对应的学科可能不一样。对单位从事的学科领域代码(BA08)要认真审核,要与上一年填报的情况进行比较,保证二年填报学科基本一致。

  4. 应注意审核由于对属性的不当理解以及属性与代码不对应而造成的填报错误。

  5. 单位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代码(BA17):填满3位,应与该单位研究的成果、技术与产品所属的国民经济行业一致。对综合类单位,应按其主要行业填写。

  6. 单位的学科领域(BA08):与单位实际从事的科学技术领域与方向一致。 

  二、人员概况表

  人员概况表反映了单位人员的组织结构和人员所从事各类活动状况。

  1. 从业人员是单位年直接组织安排工作并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总数,与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包括招聘人员,但不包括编制在其它单位外聘短期或长期的访问学者、研究人员。

  2. 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系指直接参加某个单位或单位的科技活动并领取报酬的人员,且不论具有何种身份、资格(学历或职务),均属科技活动人员。包括实际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科技活动的管理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

  3. 从事实验、测试、分析等工作的人员,实验室、试验工厂(车间)、试验农场人员; 与单位的科研活动有关的情报、咨询、物资器材供应、仪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的人员应作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4. 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不属于科技活动人员。例如,门卫、司机、保卫、食堂、医务室、附属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等人员,其工作虽是为了保证整个单位的正常运转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但因其为科技活动提供的服务只是间接的,不论这些人具有何种身份或资格,均不属于科技活动人员。

  三、科技活动经费筹集情况表

  1.总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非企业单位填总收入,企业单位填主营业务收入。

  2.科学技术活动:指所有与各科学技术领域(即自然科学、工程和技术、医学、农业科学、社会科学及人文科学)中科技知识的产生、发展、传播和应用密切相关的系统的活动。科学技术活动分为以下三类:研究与试验发展(R&D);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R&D成果应用);科技服务(STS)。

  3.研究与试验发展(R&D):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它具备四种基本要素:⑴创造性;⑵新颖性;⑶科学方法的运用;⑷产生新的知识或创造新的应用。

  4.研究与试验发展成果应用:为解决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阶段产生的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系统和服务等能投入生产或在实际中应用所存在的技术问题而进行的系统性活动。它不具有创新成份。此类活动包括为达到生产目的而进行的定型设计和试制以及为扩大新产品的生产规模和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应用领域而进行的适应性试验。

  5.科技服务:与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有关并有助于科学技术知识的产生、传播和应用的活动,包括:为扩大科技成果的使用范围而进行的示范性推广工作;为用户提供科技信息和文献服务的系统性工作;为用户提供可行性报告、技术方案、建议及进行技术论证等技术咨询工作;自然、生物现象的日常观测、监测,资源的考察和勘探;有关社会、人文、经济现象的通用资料的收集,如统计、市场调查等,以及这些资料的常规分析与整理;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计算、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不包括工商企业为进行正常生产和商业目的而开展的上述活动。

  6.科技活动经费筹集额是指从各种渠道筹集到的计划用于本单位科技活动的经费,不论来源渠道如何。

  7.政府资金:指从各级政府部门获得的计划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不论是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政府资金。

  8.企业资金:指企业从自有资金中提取或接受其他企业委托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接受企业委托获得的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的经费,以及企业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9.  事业单位资金:指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从事业收入(不包括来自企业委托科研项目的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中安排用于科技活动的资金,企业单位从事业单位获得的用于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经费,以及事业单位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10. 金融机构贷款:指从各类金融机构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贷款。

  11. 国外资金:指中国境外的企业、大学、国际组织、民间组织、金融机构及外国政府提供给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各类单位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不包括外国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提供的经费。

  12. 其他资金:指开展科技活动的单位从上述渠道以外获得的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如来自民间非营利机构的资助和个人捐赠等。

  四、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与固定资产表

  1.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是指调查单位在报告期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来自科研渠道以及其他各种渠道的经费实际用于科技活动支出的费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2. 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3. 科技经费外部支出:指本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转拨的科技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4. 人员劳务费:是指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支付给科技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以及所有其它的劳务费用,如奖金、奖金税、社会保障支出等。

  5. 设备购置费:指本单位使用非基建投资购建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的实际支出额,固定资产指长期使用而不改变原有的实物形态且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主要物资设备。如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材料和标本以及其他科研设备。

  6. 其他日常支出:指本单位用于科技活动除上述以外的支出。例如:用于科技活动的原材料费、水电能源费、差旅费、加工试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机时费、资料印刷费等。培训研究生的消耗性支出也一并统计。

  7. 科技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指本单位在当年完成的用货币表示的科研基本建设工作量。

  8. 科研仪器设备:指本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非科研设备购置不计入此项。

  9. 科研土建工程:指本单位在基本建设投资的实际完成额中完成的科研土建工作量(如科研楼、试验用房等)。非科研土建工程 (如住房、生产用房等等)不计入此项。

  10. 政府资金:指当年基本建设投资实际完成额中政府资金的部分。

  11. 年末固定资产原价:指实际拥有或占有,并能在较长时间内使用,消耗其价值,但能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设施和设备,如房屋和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即耐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财产、物资。

  12. 科研仪器设备:指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直接使用的科研仪器设备(不包括闲置不用的科研仪器设备)。不包括与基建配套的各种动力设备、机械设备、辅助设备,也不包括一般运输工具(科学考察用交通运输工具除外)和专用于生产的仪器设备。若科研与生产共用的仪器设备,则按其使用目的,统计在主要一方。

  五、科技课题基本情况表

  科技课题是单位开展科技活动的最主要形式,科技课题基本情况表反应单位科技课题的各种属性,参加课题人员和课题经费支出情况

  1.审核重点

  (1)注意询问是否对所有的课题都进行了填报。如没有,则一定要补填。

  (2)审核R&D课题与非R&D课题的判断是否正确。

  (3)审核课题的活动类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等)填报是否正确;

  (4)对定量指标的属性分类(如课题的来源、学科等),应注意审核对属性的不当理解而造成的填报错误。

  (5)对来源于政府的课题,应重点审核其课题经费是否已填写了政府资金;

  (6)人员与经费数据应协调,不应出现以下情况:人员数据很大而经费数据很小,或经费数据很大而人员数据很小。

  2.课题活动类型分类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1)以论文作为成果主要形式的可能是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以专利技术作为成果形式之一的可能是应用研究或试验发展,综合科技活动的特点、成果形式等进行分类常常是十分有效的辅助方法。

  (2)确定科技活动(在我国目前主要以课题或项目形式进行)的分类,只根据其名称来判断往往是不够的,一项课题活动被称作什么与它实际和直接目的并不总是一致,同样被称为“中间试验”,为了进一步改进产品、工艺或生产过程而进行的中试是试验发展,为进行产品的定型设计而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进行的中试则应划入R&D成果应用。

  (3)“课题或项目下达单位的级别”和是否是“重要或重大课题(项目)”这类信息,只反映该级政府部门或管理者对某些领域的侧重或对某一具体问题的关注,不能作为课题活动分类的依据。例如,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重大课题与为发展经济、达到规模生产而实施的重点科技项目显然不属于相同的课题活动类型。又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一定都是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

  (4)社会科学研究所的R&D活动不一定以课题的形式为主,社科院、考古所的R&D经费和R&D人员的核算应采取排除法,将所里非R&D活动(科普、科技服务)所花费的经费,所投入的人力扣除,余下的为R&D活动所指出的经费和人力。

  (5)一些科研课题(项目)研究周期长,可能在具体实施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活动类型特征。例如某种更能抗病的谷物新品种的问世,通过对谷物抗病力遗传特性的研究,获得培育更能抗病的谷物新品种的途径和方法,并由此进行新品种的培育,最后经过区域试验确定该新品种的抗病特性及推广价值。在统计时应根据当年主要研究内容划分活动类型。

  (6)对大型课题(项目)应对其各子课题(项目)逐个确定类型,对综合性的大型课题(项目),在统计时笼统地把整项课题活动划归到任何一种活动类型都会是不合适的,应分解为几个性质单一且相对独立的部分,并逐个确定类型。

  (7)一项大的工程项目中有一部分工作具有研究性质,只能将此部分列为课题,按其性质确定此部分的活动类型。

  (8)数据的采集、测试一般不是R&D活动,但如果是包含在一项大型课题中,那么其活动类型应按大型课题的活动类型来划分。

  六、R&D活动情况表

  R&D活动情况表反映了单位开展R&D活动所投入的工作量,投入R&D活动人员的构成,单位开展R&D活动所投入的经费,投入R&D活动经费的来源、费用类别。

  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是指为了增进知识(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创造新应用,所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工作。它具备四种基本要素:⑴创造性;⑵新颖性;⑶科学方法的运用;⑷产生新的知识或创造新的应用。

  R&D活动的产出:是新的知识(无论是否具有实际应用背景),或者是新的或具有明显改进的材料、产品、装置、工艺或服务。

  R&D活动的主要特征:在增加知识方面具有创造性,或在知识的应用方面具有新颖性,不具备这些特征的不是R&D活动。

  R&D活动分为以下三种类型:⑴基础研究;⑵应用研究;⑶试验发展。

  基础研究: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其目的是揭示观察到的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而不以任何特定的实际应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也是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它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应用研究通常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或知识的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某一具体的、预定的实际目的,确定新的(原理性)方法或途径。

  * 区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主要标志:具有特定的实际应用目的的研究属于后者。

  试验发展:利用从研究或实际经验获得的知识,为产生新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和系统,以及对已产生或建立的上述各项进行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 区分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与试验发展的主要标志:前者主要是为了增加科学技术知识,后者则是为了开辟新的应用(如新材料或新技术)。

  下列活动不属于R&D活动(主要用于支持R&D活动或作为R&D项目组成部分的除外):

  ·对已有产品作技术上的微小改变以及外观、色彩、样式等方面的变化;

  ·试生产阶段的活动,如工装准备、小批量生产,试运转;

  ·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及材料、设备、产品的常规检验、测试;

  ·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的测试、标准化、计量、计算、质量控制和专利服务;

  ·地形、地质和水文考察, 资源的调查,天文、气象和地震的日常观察;

  ·矿产、石油、天然气的常规勘探与开采;

  ·市场调查、技术服务及市场分析;

  ·通用数据和资料收集,用运筹学、数学、统计的方法对数据的常规分析;

  ·系统维护和软件应用,一般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

  ·政策调研、评价与咨询,可行性研究。

  1.R&D人员系指参加某个单位或单位的R&D活动并领取报酬的人员, 且不论其具有何种身份、资格(学历或职务),均属从事R&D活动人员。包括参加R&D课题的人员、R&D课题管理人员和为R&D课题服务的人员(如资料室管理人员),但不包括为R&D课题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如生活服务人员),同时也不包括全年从事R&D活动工作量不到0.1年的人员。

  2.从事实验、测试、分析等工作的人员,实验室、试验工厂(车间)、试验农场人员; 与单位的R&D活动有关的情报、咨询、物资器材供应、仪器设备保养维修工作的人员应作为从事R&D活动人员。

  3.为R&D活动提供间接服务的人员与为科技活动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范围相同,不属于R&D人员,因此在统计R&D经费时,他们的劳务费(工资)不应作为R&D人员的劳务费,而应列入“其它日常支出”。

  4.R&D活动人员及工作量的计算

  ①人数计算

  年末在本单位中按人数统计参加R&D活动并领取报酬的R&D活动人员人数。不包括全年从事R&D活动工作量不到0.1年的人员。

  ②工作量计算

  一年中一些人用全部工作时间从事科技活动,另一些人除从事R&D活动外还进行了单位内的其它工作(例如生产、销售等等),因而只将其部分工作时间真正用于R&D活动。若按所有参加R&D活动的人数计算,显然也不符合实际。以人员工作量来计量更能反映R&D活动的投入情况。

  在科技活动人员中先按人数统计R&D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9年以上(含0.9年)的人员数〕〕及R&D非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1~0.9年之间的人员数),工作量不到0.1年不计在内。

  然后计算全时人员与非全时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得到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

  一个全时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计为1,非全时人员按实际投入工作量进行累加。

  例如:有两个全时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分别为0.9年和1.0年)和三个非全时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分别为0.2年、0.3年和0.7年),则折合为:折合全时工作量=1+1+0.2+0.3+0.7=3(人年) (四舍五入)

  5. 应注意填报人员的R&D概念是否清晰,对R&D人员和非R&D人员的划分是否有原则性错误,R&D折合全时工作量的计算方法是否与规定一致,对因此而造成的填报误差一定要予以纠正。

  6.重点审核R&D人员合计(RD100)、R&D折合全时工作量(RD130)。可以根据填报单位从事科技活动人员和R&D课题人员的数量,判断填报数字是否合理。此外,应注意核实该数字不仅包含R&D课题人员,而且还应包含R&D管理人员以及为R&D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7.研究人员是指从事新知识、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系统的构想或创造的专业人员及R&D课题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研究人员的指导下参加R&D课题,应用有关原理和操作方法执行R&D任务,进行文献检索、从档案馆和图书馆中筛选相关资料;编制计算机程序;进行实验、测试和分析;为实验、测试和分析准备材料和设备;记录测量数据、计算和编制图表;进行统计调查和访谈人员不是研究人员,是技术人员。

  8.R&D人员核算方法

  在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先按人数统计R&D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9年以上(含0.9年)的人员数); R&D非全时人员(本年度从事R&D活动的工作量在0.1~0.9年之间的人员数),工作量不到0.1年不计在内。然后计算全时人员与非全时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得到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

  如果本单位以R&D活动为主,则可以将非R&D活动人员扣除,余下即为R&D活动人员

  如果本单位活动种类多不便核算,则可以采取下列近似方法计算

  R&D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管理R&D课题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为R&D课题提供直接服务的科技服务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

  从课题调查数据得到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再将科技管理人员和科技服务人员按R&D课题人员折合全时工作量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比例分摊,即得到为R&D课题提供管理和直接服务的人员的折合全时工作量。

  7.R&D活动经费系指本单位实际用于R&D活动的经费,不论是以何种名义、通过何种渠道获得的。不包括利用自己专长开展与R&D活动无关的教学、医疗、科技服务和生产性等活动的经费。

  8.注意填报单位对R&D内部支出(RD200)的测算是否与填表说明一致,对新列入统计的单位,应特别加以注意。

  9.R&D经费内部支出与R&D经费外部支出的区别

  内部支出是指某单位为开展R&D活动实际用于本单位内的全部支出,为了避免出现重复计算,汇总一个地区或一个国家的科技经费支出总数,是将所有单位R&D经费内部支出加总形成。

  外部支出是本单位根据合同和协议委托外单位进行R&D活动所实际支付的费用,包括实物(例如调拨的仪器设备等)形式支付的经费。外部支出可以反映部门之间合作研究的情况。

  本单位开展一个R&D项目将其中一个部件和装置委托外单位进行加工,这不是外部支出,是外协加工。本单位作为一个大R&D项目的牵头单位,将其中一部分经费转拨给子课题单位,此经费应算外部支出。

  10、R&D经费核算方法

  如果本单位以R&D活动为主,则可以将非R&D活动经费扣除,余下即为R&D活动经费

  如果本单位活动种类多不便核算,则可以采取下列近似方法计算

  在完成R&D活动人员折算之后,方可进行R&D经费的折算。

  ①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人员费用是用于科技活动人员的劳务支出,这些费用应按折算后R&D活动人员(投入工作量)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分摊。

  人员费用=(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人员费用)×(折算后R&D活动投入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

  ②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其他日常支出主要是用于开展课题活动和非课题科技活动的全部实际消耗性支出(如原材料费、水电费、能源费、加工试验费、设备使用费、计算机时费、资料印刷费等);非基建设备购置费主要是购置用于科研的仪器设备的费用。可按R&D课题经费占1~5类课题经费的比例折算出用于R&D活动的业务费和科研仪器设备费。也可按R&D人员占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的比例折算出用于R&D活动的日常支出费用和科研仪器设备费。

  七、科技产出情况

  科技产出情况表反映单位科技活动的各种产出,论文和著作为代表的知识型成果,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数、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数、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软件著作权数和新药证书数是科学技术活动所取得的创造性新技术成果的主要表达形式,最能体现技术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1.有效发明专利数是指调查单位作为专利权人在报告年度拥有的、经国内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

  2.专利所有权转让及许可数是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的件数,一项专利许可多次转让,算一件。

  3.专利所有权转让与许可收入:指报告年度调查单位向外单位转让专利所有权或允许专利技术由被许可单位使用而得到的收入。包括当年从被转让方或被许可方得到的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收入,以及利润分成、股息收入等。

  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数:指调查单位向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被受理登记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件数。

  5.植物新品种权授予数:指调查单位向农业、林业行政部门(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被授予植物新品种的项数。

  6.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是指在自主研发或自主知识产权基础上形成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①在一个标准项目之中,可以进行一项或几项(一系列)标准的制定工作,最终可以形成一项或几项(一系列)标准。

  ②标准形成,是指标准文稿已向标准管理部门报批、或已取得标准号,仅仅编写出标准文稿并不表明标准已形成。

  7.软件著作权数是指调查单位向国家版权局提出登记申请并被受理登记的软件著作权数。

  8.新药证书数是指调查单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并被批准新药证书总数。

  八、单位调查重点审核的地方

  1.对有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单位,应重点审核R&D概念是否准确,是否确有R&D活动。

  2.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科技活动经费和人员规模比较大,有能力承担省和国家级课题)但无R&D人员或经费的单位,应重点审核是否确实没有R&D活动。

  3.科技活动经费和人员(相对本地区)规模大的单位,审核科技活动人员和经费数据。

  4.R&D经费和人员规模大的单位更是审核的重点,审核R&D人员和经费数据的合理性。

  5.对部委属、中国科学院属、省属单位,审核科技活动以及R&D人员和经费数据。

  6.对重点审核单位进行重点审核的表为:单位课题基本情况表,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表,R&D活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