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务信息,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活动的服务作用,提高兵团科技局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兵团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政务网站,网址:http://kjj.xjbt.gov.cn/;
2.报刊、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信息,一般自该政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二、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兵团科技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兵团机关办公楼1125室(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91-2896168,传真:0991-2896190;
电子邮箱:btjssc@163.com
邮政编码:830002。
(二)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应填写《兵团科技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在兵团科技局政务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兵团科技局政务网上下载《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至兵团科技局办公室,申请时间以到达的时间为准。
(3)当面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持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本局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本局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或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的内容。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申请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和保障
申请人可就兵团科技局信息公开工作向兵团科技局办公室申诉或投诉(联系电话:0991-2896168;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96号;邮政编码:830002),也可以向兵团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